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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规划发〔2025〕42号】交通运输部等十部门关于推动交通运输与能源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

2025-4-27 10:17

来源: 中国政府网

推动交通运输与能源产业补链强链


加快新型动力电池及关键材料、氢燃料电池、绿色燃料等产业培育,保障上游原材料零部件高质量稳定供应。推动清洁能源发电设施、新能源与清洁能源运输装备等产业升级,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装备体系。积极拓展市场需求,孵化培育电池拆解回收、退役光伏组件再利用、新能源汽车后市场等产业。做强优势产业集群,加强产业链上中下游跨界合作,不断强化产业链供应链韧性。

九、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完善支撑保障政策。鼓励交通路域范围内交通基础设施就近消纳新能源。支持交通基础设施沿线分布式新能源发电参与市场化交易,鼓励交通基础设施沿线清洁能源发电项目因地制宜开展直连或签订多年购售电协议,促进分布式新能源就近消纳。2030年前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免收需量(容量)电费。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以分时电价提升用户参与车网互动的积极性。研究制定绿色燃料的制备支持政策。健全政府投资有效带动社会投资体制机制,推进基础设施竞争性领域向经营主体公平开放,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

加大资金要素支持。发挥中央资金引导带动作用,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等各类资金渠道,落实新能源、清洁能源车船以及充(换)电站税收优惠。鼓励新能源车等通过聚合方式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绿电证书交易。

加强标准规范支撑。推进交通基础设施清洁能源开发利用、电动重卡、氢能重卡、电动船舶、车网互动、动力电池、充(换)电站、加氢站等相关标准制定修订,完善安全、节能、环保等标准。出台能源补给设施与新能源船舶接口标准和通讯协议,统筹推进新能源船舶能源补给公共服务化。推进新能源船舶加注安全操作和检查标准制定。研究出台交通运输绿色燃料“制储用”标准。推动国际标准互认,促进国际标准领域合作,加快健全交通运输绿色燃料认证体系。

推进科技创新。建立交通与能源融合技术装备研发平台,推动跨行业、跨部门、跨区域协同创新。加强交通运输与能源融合领域技术创新,支持开展车网互动、智能微电网、先进智能储能系统、清洁能源载运装备、交通可持续燃料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进重大原创性科学成果的突破和应用。

强化试点引领。开展交通基础设施“启曜”行动和“乘风”行动。结合交通强国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燃料电池汽车、车网互动、智能微电网等工作,组织开展一批交通运输与能源融合发展创新项目建设。依托西部陆海新通道、疆煤外运通道、国家高速公路主线扩容改造等重大工程,打造(近)零排放运输通道样板。在丹江口库区、长三角等地区打造区域性船舶电动化先行区。建设一批(近)零碳服务区、港口等重点工程。

十、加强组织实施

各有关单位要加强谋划部署,压实工作责任,健全长效机制,结合实际切实抓好本意见贯彻落实。完善交通运输与能源融合发展协调机制,加强跨部门合作,强化督促指导,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宣传培训,搭建跨领域宣传展示平台,加强国际交流合作,促进经验分享互鉴,营造良好氛围。

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自然资源部
国家能源局 国家铁路局 中国民用航空局 国家邮政局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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