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币改”名称敏感。“币改”这一名称极易与所谓发币、首次代币发行(Initial Coin Offering,
ico)相关联,而这两者争议颇多,受到各国政府的密切关注与重点监管。
ICO在2017年、2018年乱象频出,行业鱼龙混杂,“空气币”、“传销币”横行,极大损害了市场信心,而以“代币”名义进行改革,很难获得市场的认同。
同时,“币改”一词似乎就锚定目标即为发行可炒作的
数字货币,与
区块链技术及理念融合不深。这样的“币改”很难阳光健康地发展。
其次,“币改”具体实现模式已经触及法律红线。“币改”形式上类似于“资产证券化”,如果有实质上的集资行为,极易涉及非法集资等相关犯罪,为“币改”后等额标准化数字资产提供交易场所的平台可能涉及非法经营相关犯罪。同时,也极可能为假借区块链实质上实施传销、集资诈骗等犯罪行为提供渠道。
再次,“币改”并没有充分研究区块链在中国广泛发展后的具体实践,在诸多领域与我国实际脱节。“币改”仍然非常类似于ICO,具体模式上缺乏创新,同时没有考虑到我国各级政府推动下的广泛而多元的区块链实践,如娄底市政府与金股链合作的区块链资产登记、工商登记项目,
青岛市政府推动的区块链监管项目,中国
电子商务协会监管沙盒下的国盾区块链等。
最后,“币改”问题本质上源于对于区块链及“
token”的错误认识。
“Token”本身虽然意蕴丰富,但主要还是来源于计算机用语,存在名不副实之处。即使“Token”能在英文世界内暂时使用,作为“Token”翻译的“通证”、“令牌”更缺准确性。
进一步而言,中国区块链的实践和研究极为丰富,外来概念、国外研究已经不适应中国的国情,更需要站在中国立场和实际上,提出地地道道的中国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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