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和马耳他等国家对
加密货币、
icos和
区块链的定义是明确的、可以理解的,而美国和英国对加密生态系统的不同方面的规定却很模糊,因为这两国政府仍在考量,它们需要介入怎样的程度。
Romal Almazo是英国一家全球商业和技术咨询公司——CAPCO的首席顾问,他向Cointelegraph解释了英国的法律是如何定义和规范加密货币和ICOs的。
英国遵循《
金融工具市场指令II》的规则,其金融行为监管局(FCA)仍然不认为加密货币是一种货币或一种商品。不过,他们也承认,将会对一些公司提供的在现有的金融监管法规中有提及或涉及的产品或服务进行监管和审查,比如说,
比特币期货。他们也承认,一些公司如果发售ICO代币,可能也会被视为发行合法受法律监管的证券。如果区块链公司要在美国发行代币,而代币作为证券受到1933年美国证券法案约束,这家公司应该关注“Howey ”测试和“U.S. Person”测试。
展望未来,美国在“什么是加密资产”及“其运作方式如何“方面仍存在巨大问题。加密资产是股票、商品、货币、公用事业资产还是某种混合物?在这种定义和分类变得更加清晰和取得普遍一致之前——这在短期内是不可能的——各个国家或不同司法辖区之间会分出竞争中的优劣势。例如,我们已经看到马耳他通过提供立法指导和监管赢得了区块链发展的优势。他们想要打造一个创新型的区块链岛。英国呢,看起来仍有希望,但可以看到英国大多数的ICOs都是其主导区块链公司在马耳他、直布罗陀、列支敦士登或瑞士启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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