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两根金条放这儿,你告诉我哪一根是高尚的,哪一根是龌龊的”
——《潜伏》谢若林
随着
数字货币和
ico市场的逐渐冷却,以监管合规为特点的证券型通证发行(Security
token Offering,证券型通证发行,简称STO)开始获得广泛关注。
STO是将证券的发行、交易以及其他生命周期中的事件放到
区块链账本上管理的方式。既然是证券,就必须符合证券法的监管。证券型通证在现实中必须有某种
金融资产和权益作为内在价值支撑,例如公司股权、债权、黄金、房地产投资信托、可转债的转换权等。
技术方面,9月14日,开发者Stephane Gosselin在
以太坊改进方案(EIP)中提出了一种以太坊上实现STO的技术方案ERC1410,称为“部分可替代通证标准(Partially Fungible Token Standard)”,是一种兼容ERC20和ERC777标准的证券型通证发行标准。
笔者将从代码层面,为您剖析ERC1410提案的实现细节,帮助开发者深入理解以太坊ERC1410实现可监管证券型通证的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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