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由于
数字货币市场的大起大落,无序化的
ico行为造成了部分美国民众的投资矛盾,该事件受到美国政府的关注。美国政府要求将ICO行为纳入到证券法监管范围,这样便诞生了STO。
美国政府给出了STO的监管框架,证券类通证需要接受SEC(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及其他相关机构的监管,发行证券类通证的主体也将受到联邦法律的约束;证券类通证需要在SEC注册并遵守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如满足特定条款则可以豁免注册,仅需要SEC备案即可。
据外媒报道,目前美国审批的项目基本基于三种资产:基金、房地产、股权,约有40个STO项目通过了审批,多为美国本土项目。
加拿大对于STO的支持要比美国更早一些,2月份时候,加拿大证券交易所(CSE)宣布将推出一个基于
以太坊区块链的证券清算和结算平台,使用这个区块链平台的公司能够向投资者通过证券代币发行(STO)的方式来募集资金。
而最早在去年年底,欧盟就表示支持STO,只要审批项目符合四个证券监管条例,即可在欧盟合规化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但由于欧盟是一个政治联合体,许多国家对于STO有着不同的态度,单个国家也有通过议会进行否定的权利。或许由于受到各个国家政策的制衡,目前欧盟STO的实际发展速度并不快。
而同处东南亚的新加坡和泰国,对于STO的态度也有较大的差别。新加坡政府并不认为STO是违法的行为,也没有出台相关的法律和政策,但新加坡
金融管理局认为STO是需要受到监督的证券发行行为。泰国政府虽没有在政策中提及过STO行为,但是证券交易委员会认为在海外进行STO的泰国公司属于逃避国内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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