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将
区块链和互联网对比,是因为它是现有互联网技术的升级,现有的互联网是一组技术,而区块链带来了现有互联网缺少、而又变得越来越重要的一组新的技术。我们暂不急着钻到区块链这一组技术的具体细节中去,而可先从结果看或从从高空俯瞰。简单地说,区块链在技术上补足了现有互联网一直以来缺失的一环,现有互联网的技术基础是用于信息的表示与传播的,而区块链则是用于价值的表示与转移的,且无需可信第三方中介。区块链是现有互联网的升级迭代,人们因而称现有的互联网是“信息互联网”,新增出来的另一半则被称为“价值互联网”。
从“信息互联网”到“价值互联网”,这其中说的的信息与价值两个概念,可用来理解
区块链技术的作用。现有的互联网技术基础设施都是为信息的传播设计的,信息传播的方式是复制,比如说,即便是严格受版权保护的电视剧视频,为了让用户便利地观看,实际上网络上的服务器设备上、我们的电脑设备上都复制有大量的副本(或缓存片段),视频平台仅是增加一些机制来判断我作为用户是否已经付费可以观看这个剧集。
但是,当我们谈到价值时,复制的方式就不那么可行了,价值要的不是传播,而是转移。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不能复印一张钞票,把复制品给人家算付过钱了,我们也不能拍一张苹果的照片给别人算是把苹果给人家了。价值所需要的方式是转移:一个东西我给你,我就没有了。现有的互联网要实现价值转移必须做很多事,最直观的一种现象是,出现了很多的可信第三方中介,我们要转现金给其他人时,需要经过支付宝、PayPal等中介。
源自
比特币系统的区块链技术带来的变革从基础的技术层次为价值提供了解决方案:在数字世界,两个人可以进行表示价值的事物的转移,无需任何中介。用白话说,我们先不管比特币究竟值多少钱,我们只是假设它代表某种价值,在数字世界,我可以把比特币转给你,无需任何中介。
现在被称为“区块链技术”的一组技术在比特币系统完成了最初的萌芽、验证,又经历了多轮的技术迭代(通常区分为区块链1.0、2.0、3.0),现在成为价值互联网的技术基石。不管是区块链业内还是业外的人都喜欢争论比特币是不是值现在的价格、是不是骗人“割韭菜”,其实真正重要的是背后的技术,更重要的是理解了核心特性之后的应用。
为对比现有的互联网技术和区块链技术,我们去各自看一个它们的根本特性——超链接(hyperlink)与可验证性(verifiable)。实际上我认为这分别是它们的最重要特性。
蒂姆·伯纳斯-李“发明”的万维网(WWW)的最内核处是“超链接”,信息的表示、信息的传播、信息的搜寻都被超链接给连起来了,形成了现在我们所知的互联网。我们已经体会到它的变革力量:信息的流动、人际的交互、商品的交易,以及工作中的协作、组织间的合作和人们畅想的产业互联网。
区块链的最内核处也有一个跟“超链接”相似的朴素的事物,它是,一组数字组成的事物的独立的可验证性,无需第三方可信中介。有了独立可验证性之后,它也就可以在数字世界里属于某个人,可以在人与人之间转移。第一次,在数字世界中,不依赖任何第三方,一个数字事物可以自己证明自己:我是我,我没有被修改过。在实体世界中,可验证性不是什么问题,一个签名的文件绝大多数情况可以自己证明自己。在数字世界中,由于之前数字组成的事物是可复制的,很难独立可验证。现在,有了区块链之后,数字事物也有了这个特性。
因此,我认为,区块链技术的独特特性是,它可用来创造数字世界中的一个独立的可验证事物。在我们越来越多的个人生活、经济活动进入到数字空间后,这个看似微小的技术特性可能演变为巨大的可能。在即将全面数字化的时刻,我们需要它,而它又恰好来到。
我们每天在研究的区块链技术,都是为了更好地用它来创建独立可验证的数字事物。我们在尝试的
区块链应用,都是围绕这个特性展开的。比如,区块链电子发票是独立可验证的,对个人而言一个电子文件可以作为报销的凭据,对企业与政府部门而言一个电子文件可以作为纳税的证明。过去在法律实践中,纸质的合同、证据有着较高的地位,而随着技术进步和法律演进,数字文件(电子证据)也正逐步取得平等的法律地位。现在仍然没有被广泛认可的比特币等
数字货币则是较为前沿因而也是边缘的尝试,但抛开争议看,它们确是一种独立可验证的数字事物,各种对的尝试、错的尝试都将影响到未来的价值互联网。
看清楚区块链技术可以帮助我们创建“独立可验证的数字事物”这个最核心的特性后,我们可以更好地去尝试区块链在数字
金融、
物联网、智能制造、
供应链管理、数字资产交易、产业协同、民生、公共服务等领域的应用。
版权申明:本内容来自于互联网,属第三方汇集推荐平台。本文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文章言论不代表链门户的观点,链门户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有侵权请联系QQ:3341927519进行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