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飒:
此类骗局主要通过利用热点概念炒作,编造名目繁多的“高大上”的投资手段进行诈骗。有些骗局中,行为人还利用名人大V“站台”宣传,空投糖果、虚假宣传,宣称“币值只涨不跌”,“投资周期短、收益高、风险低”,具有较强的蛊惑性。
实际操作中,不法分子通过幕后操纵虚拟币的价格走势、设置获利和提现门槛等手段非法牟取暴利。一些不法分子还以
ico、IFO、IEO等花样翻新的名目发行代币,或打着共享经济的旗号以IMO方式进行虚拟货币炒作,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和迷惑性。
此外,不法分子还以“静态收益”(炒币升值获利)和“动态收益”(发展下线获利)为诱饵,吸引公众投入资金,并利诱投资人发展人员加入,不断扩充资金池,具有非法集资、传销、诈骗等违法行为特征。
投资者在选择投资时,应注意不要将
区块链技术和虚拟货币混同,虚拟货币发行融资与交易存在多重风险,包括虚假资产风险、经营失败风险、投资炒作风险等,投资者应增强防范意识,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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