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飒:
“
金融1号院”关于
区块链的报道曾提出“区块链不是
比特币”,未来更应该关注实际落地应用场景。未来“剿匪”即严查发币的等违法违规行为肯定是监管的趋势。
据我们了解,监管部门从未停止过组织学习区块链相关技术原理和应用的培训。
区块链技术探讨会和
币圈涉案研讨会上,也时有监管部门的研究人员等现身分享。而司法实践中,我们也先后处理过多起涉币刑案、涉交易所刑案等的咨询。能够看到,区块链技术正规军“出山”,“剿匪”行动已先行。
结合我2014年办理的
广东省首例比特币诈骗案件至今,币圈链圈的涉嫌刑事犯罪的主要罪名有:诈骗罪、集资诈骗罪、非法经营罪、侵入他人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等。地方上中小型合规性较差的涉币交易所或成为“首选”打击对象。
另外,我们发现,由于“挖矿”需要大量电能消耗,有不少不法分子铤而走险,通过“私拉电线”,“破坏电表”等多种途径盗窃国家电力,在相关涉币案件中,盗窃电力资源类案件多发。如,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检察院曾指控,被告人谢某某在其承租的一处厂房内摆放比特币挖矿机,私自架设电缆连接厂房东侧的高压线,窃取电力以供比特币挖矿机生产。
版权申明:本内容来自于互联网,属第三方汇集推荐平台。本文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文章言论不代表链门户的观点,链门户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有侵权请联系QQ:3341927519进行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