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充分考虑合规问题是Libra1.0的不足。笔者曾指出“Libra的支付牌照、STO发行、KYC、AML/CTF、数据隐私保护、货币兑换、资金跨境流动均需受到各国监管部门的规制,监管上的不确定性将极大影响着它的未来发展”。事实确实如此。美国国会多次听证Libra。一些人士从合规性质疑、诘难、批评甚者否定Libra。Libra1.0的提出也引发了国际监管机构对稳定币的高度重视。2019年10月,七国集团(G7)工作组发布《全球稳定币影响调查报告》。2020年3月,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发布《全球稳定币计划》。
金融稳定理事会(FSB)与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支付及市场基础设施委员会(CPMI)、IOSCO等国际监管机构紧密合作,于2020年4月发布监管咨询报告,对全球稳定币提出10项高级别监管建议。
如Libra2.0白皮书所言,Libra协会在Libra1.0白皮书发布之后与政府部门、中央银行、监管机构积极互动,参加了七国集团(G7)工作组报告的讨论,并与金融稳定理事会(FSB)、世界银行(WB)、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国际清算银行(BIS)等国际组织进行了建设性对话。Libra2.0强调“降低进入现代金融体系的壁垒,不应降低强大的监管标准的门槛”。应该说,Libra2.0充分考虑了各方监管的关切,提出一系列合规措施。
1.放弃公有链。Libra1.0曾提出要在5年内向非许可系统过渡。Libra2.0则放弃了这一方向,宣布在保持Libra2.0主要经济特性的同时,放弃未来向非许可系统的过渡。这为合规措施落地奠定了技术基础。
2.申请支付牌照。Libra2.0将自己由全能货币“降格”为支付工具。2019年9月,Libra协会宣布向瑞士金融市场监管局(FINMA)申请支付系统许可证。如果获得许可,Libra将持续受到FINMA的审慎监管。
3.建立KYC、AML/CTF的合规框架。Libra2.0吸收了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于2019年6月发布的《基于风险的虚拟资产和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方法指南》。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VASP)是自营或受客户委托开展虚拟资产交易(包括虚拟资产与法定货币的交易、各类虚拟资产之间的交易)、虚拟资产转移(从虚拟资产地址到另一个地址)、虚拟资产或者用于控制虚拟资产的工具的保管(safekeeping)和/或管理(administration)、虚拟资产发行和/或销售以及相关金融服务的自然人或法人。Libra2.0将Libra钱包分为了托管钱包和非托管钱包。托管钱包由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VASP)托管并管理。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VASP)分为受监管的VASP和经认证的VASP。受监管的VASP须在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管辖区注册,也就是须官方许可。经认证的VASP是指不符合受监管的VASP资格标准,但根据Libra协会指定的标准进行了认证。最高级别的经认证的VASP标准在原则上应与FATF指南的要求相一致。Libra2.0要求大多数通过VASP与Libra支付系统交互,但VASP通常为现代金融机构,一些人群可能无法获得VASP服务,因此基于金融普惠和系统开放的考虑,Libra2.0允许使用无托管钱包。
笔者曾指出Libra的自金融模式“既是对传统金融业务模式的变革,同时也颠覆了传统上以牌照管理为关键、以金融机构为抓手、以开立在金融机构的账户为核心的监管范式”,建议监管要“从机构准入的牌照管理转变为客户准入的权限管理”[①]。Libra2.0则要求大多数用户必须通过VASP与系统交互,从而将KYC、AML/CTF等合规工作重新“压回”金融机构,而监管部门只需做好VASP的准入许可和牌照管理。这是一种折衷办法,也符合目前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的监管建议。
4.尽职调查与分类管理。Libra协会负责建立网络参与者合规性标准,对协会会员、指定经销商和验证者进行尽职调查。指定经销商、受监管和认证的VASP 须履行合规要求(比如指定经销商须对自己的交易对手方进行尽职调查),并接受Libra协会的定期审查。Libra2.0还对不同用户进行限额管理。受监管的VASP 的交易规模和地址余额不受限制。经认证的VASP受到与其风险状况相称的限额管理。非托管钱包用户的交易规模和地址余额受到比较严格的限制,若希望超出限额,则必须使用受监管或经认证的VASP服务。
5.自动化合规协议控制。这适用于所有网络参与者,系统将对VASP强制要求证书更新,自动阻止与受制裁区域和人士相关联的交易。Libra2.0还专门设置和运行金融情报职能部门(FIU),负责监控网络,利用网络分析技术识别和标记可疑活动,阻止逃避分类管理(比如通过多个非托管钱包来逃避分类管理)或协议控制的行为。FIU与指定经销商、VASP和其他网络参与者合作,协同收集和共享风险信息及合规性倡议。必要时,FIU将与政府合作。
6.跨国资本流动管理。Libra的技术特性模糊了“离岸”与“在岸”的边界,容易对跨境资本流动管理框架形成冲击。笔者曾建议“各国监管部门根据客户的数字身份归集本国居民,划定数字司法辖区。本国居民与非本国居民的金融业务和资金往来,由各国监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资本账户开放和跨国金融监管政策进行规制。本国居民之间的金融业务服从各国的KYC、AML/ATF及各类金融监管规则。由此,政府就不用担心跨境宏观审慎管理和金融监管的失效”。Libra2.0白皮书将单货币Libra用于国内交易,而多货币Libra仅用于跨境交易,且多货币Libra是由单货币Libra抵押通过智能合约组合生成。这其实划出了在岸与离岸的边界。虽然它没有给出具体如何操作,但结合其对钱包地址的管控,如分类管理、尽职调查、阻止制裁地址交易,可推测其思路或与笔者建议大逻辑一致,即通过钱包地址和数字身份归集本国居民,划定数字司法辖区,开展跨国资本流动管理。见下图。
7.对监管介入持续保持开放。比如若获得FINMA的支付牌照,Libra储备管理规则的修改或增加新的服务项目,可能需要FINMA的事先批准。Libra协会将继续进行建设性的国际对话,讨论如何协同监管标准、开展消费者保护、扩大金融普惠。与监管机构合作,确定多货币Libra中单货币Libra的最佳权重,接受监管机构和国际组织的监督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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