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要素必须要有一个新的治理架构,实际上机会是来自于在隐私计算条件下可以先做分布式的身份认证,然后在这个基础上形成分布式的用户画像,到最后构造出分布式的信用体系。
今天我们的数据是完全由互联网垄断的。大家注册一个APP的时候需要提交你的身份信息、手机号码或者微信号码,登记信息就是你的访问记录。比如你今天买了一个包还是买了一瓶酒,还是买了一本书,这些流水都在他这里,到最后整个物流信息都被拿走了。
在未来合理数据治理架构下面,应该是三权分立的。是由政府或者是持牌机构来拥有用户的身份信息,所有的登记信息孤立管理开来,只有相应的机构可以做相应的数据交易。这样分拆以后才能真正保证我们数字权益不被侵犯。
尤其是机构间业务这件事情势在必行,特别是各地政府多少面临着跟互联网公司的数字博弈,特别是健康码。通过这种方法才能固化本地数据财政的根本利益和人民的数据权益。
但是这件事情很不容易,我们也列了很多它的成功的关键要素。
最内层主要是技术上的。因为引入了隐私计算和
区块链以后它的性能和效率有所损失,这是一个经典的博弈或者取舍。
在中间这一层里面,从应用来说它的流程再造和经济模型也很重要。因为如果没有适当的经济激励的话,大家不知道为什么一定要通过这种方式来买数据。很多数据就被锁死了。
最后一层,今天实际上在上位法没有完全明确之前,行业监管和相关的技术标准、治理模型并没有非常清晰。比如我们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安全法,密码法可能大概有4-5个上位法都会对数据所有权做相应的约定。大家看到欧盟的GDPR做了相对来说偏严苛的约定在中国是否可以这样处理,一下子把今天格局全部打翻,这个也难,最终用户授权如何获取,这也是一个法律问题。
只有在若干重要要素都解决的情况下,才能真正实现国家目前提出的数据共享基础设施或者数据融合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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