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蕾:对于适合落地该模式的项目来说,与项目有联系的各参与者均是社区中
token的持有者,也即项目的所有人,各方形成利益共同体,一起推动项目的发展。
但因为公司社区的决策需要持有token者的共识,所以新模式并不足够的灵活、高效,其适用于整体策略、算法机制不需要经常变化、不需要经常制定新决策的项目。
对于需要时常进行决策、运营规则和商业模式经常变化的项目来说,社区共识的办法并不太合适。
现有的
比特币社区,就是一个相对成熟的项目。中本聪即使未出现,但不妨碍社区的运转。比特币社区内的利益相关者(包括矿工及在比特币
区块链上转账的人)可以通过算力达成共识,但该过程效率很低。比特币社区可以支持的交易频率非常低,远不能满足正常
金融交易的需求。社区如何在保持高效的同时,又能让利益相关人民主地形成共识,是一个
区块链社区项目机制设计的关键问题。
这种新的组织模式未来能否发展壮大,还有待时间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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