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邓建鹏则认为,虚拟财产也受法律保护,
比特币等主流
数字货币的价值已经获得广泛认可,公权力不能拒绝数字货币盗骗案件受害者获得司法救济的渠道。
2017年3月15日最新颁布的《民法总则》第115条规定,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第127条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邓建鹏说,虚拟财产已经确立了法律地位,七部委“
ico禁令”要求数字货币不能也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但并不表明其作为虚拟财产没有价值,针对盗窃和诈骗数字货币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多方参照国外交易所价格等数据确定涉案金额,而不能简单地拒之门外。
5月24日抓获两名诈骗数字货币的犯罪嫌疑人的
温州瓯海警方受到各方关注。
在“场外被骗维权群”中,大量被警方拒绝立案的数字货币诈骗案受害者请朱先生和“夜”介绍立案经过和经验,他们纷纷向瓯海警方电话咨询办案依据,试图以此与本地警方交涉。
多地遇到数字货币盗骗案的警方亦致电瓯海警方,询问案情及进展。
该案主办人林警官告诉《核财经》,两名犯罪嫌疑人已经被执行刑事拘留,下面会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走司法程序,至于能否被检察院批准逮捕乃至被法院判处有罪,目前还不能预判。
“希望温州案能够开创打击数字货币骗盗的先例,其他地方的警方按照温州警方的模式打击罪犯。”数字货币诈骗案受害者“小太阳”表示,“温州模式”如果能推广,将极大地遏制数字货币领域的犯罪行为,保护数字货币投资者的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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