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着力加强统筹谋划。国务院国资委成立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中央企业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实施《关于推进中央企业高质量发展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指导意见》,召开中央企业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推进会议,统筹推进中央企业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二是“一企一策 ”制定碳达峰行动方案。编制印发《中央企业碳达峰行动方案编制指南》,组织指导各中央企业从自身实际出发开展工作,科学制定本企业碳达峰行动方案,合理确定目标指标,细化部署重点任务,压紧压实推进责任。三是强化节能降碳考核约束。修订《中央企业节约
能源与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法》,把节能降碳工作纳入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体系,对节能降碳环保数据严重不实、弄虚作假的中央企业年度考核予以扣分或降级处理,在2022—2024年任期考核中,对72家能耗和排放较高的中央企业设置节能降碳考核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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