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
碳排放数据统计核算。建立中央企业碳排放统计报送体系,构建碳排放统计核算管理平台。加大碳排放数据质量监管力度,印发《关于开展碳排放数据质量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指导督促中央企业全面开展碳排放数据质量问题自查自纠,建立企业碳排放质量管理标准。二是积极参与碳减排市场机制建设。探索建立中央企业碳汇管理综合服务平台,指导中央企业积极参加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在首批纳入全国
碳交易市场的电力企业中,有超过600家中央企业所属电厂;在10家首批成交企业中,有8家为中央企业。三是强化绿色
低碳发展宣传教育。开展中央企业节能低碳主题宣传活动,组织重点行业中央企业向全社会、同行业发出绿色低碳倡议,传播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开展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专题培训,提升中央企业领导干部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的意识和能力。
下一步,国务院国资委及各中央企业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要求,积极稳妥推进中央企业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持续强化组织实施,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节能降碳重点工程落实落地,形成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引领带动全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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