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完善制度体系。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严格能效约束,进一步完善电解铝行业阶梯电价、燃煤发电上网电价等绿色价格机制,指导
金融机构完善“两高”项目融资政策。二是加强督促指导。国务院召开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电视电话会议。发展改革委持续加强节能形势分析研判,定期调度地方“十四五”拟投产达产和存量“两高一低”项目情况,对能耗强度降低不及预期的地区及时进行工作指导。三是压实主体责任。发展改革委多次组织地方梳理排查“两高一低”项目,对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并将有关工作推进情况纳入省级人民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生态环境部将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作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重点,并将查实的相关问题纳入长江、黄河生态环境警示片,公开曝光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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