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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尾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积极配合全国碳交易市场实施

2023-8-30 10:42

绿色低碳全民行动


  37.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在各级党校设置生态文明培训课程,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经济与环境综合决策水平。强化企业生态文明建设社会责任,重视企业文化建设中的生态理念培育。依托节能宣传周、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等活动载体开展公益生态环保实践活动,倡导绿色低碳的生活理念。在社区、学校、厂区等公共场所设置环境保护专栏,广泛宣传党和国家的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普及环境保护知识。

  38.推广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加快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逐步扩大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范围,支持企业生产节能环保、循环低碳、再生有机等绿色产品。制定生态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探索政府采购生态产品试点。加快推广应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加强节约型机关建设,开展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学校、绿色建筑等绿色创建活动,在全社会形成健康文明的绿色文化风尚。

  39.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推动重点国有企业和重点用能单位制定实施碳达峰行动方案,深入研究碳减排路径,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要按照强制性环境信息披露要求,定期公布企业碳排放信息。完善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制度。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作用,督促引导企业自觉履行生态环保社会责任。

  40.强化领导干部培训。积极组织开展碳达峰、碳中和专题培训,分阶段、分层次对各级领导干部开展培训,深化各级领导干部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科学性、系统性的认识。从事绿色低碳发展工作的领导干部,要提升专业能力素养,切实增强抓好绿色低碳发展的本领。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要统筹协调全市碳排放达峰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责,制定或落实有利于碳排放控制的投资、财政、税收、金融、价格、贸易和科技等政策,做好各自领域的碳排放控制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布置、有督促、有落实、有结果。

  (二)加大政策保障。市、县财政要加大资金投入,统筹安排低碳发展专项资金,引导各类资金投资低碳及碳减排项目。加快整合现有财政专项资金,对低碳发展的重大项目和科技、产业化示范项目采取引导、激励、奖励或者贴息贷款等方式给予支持。积极争取利用双边和多边基金,开展低碳经济领域的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刻认识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复杂性,切实扛起政治责任,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着力抓好各项任务落实,确保政策到位、措施到位、成效到位。各类市场主体要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对照相关政策要求,主动实施有针对性的节能降碳措施,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发展。

  (四)完善监督考核。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碳达峰行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监测、评估,逐步建立和完善碳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定期跟进、评估、分析主要部门、各县(市、区)主要目标的完成情况,对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县(市、区),约谈政府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按规定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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