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推动城乡建设绿色转型。优化城乡空间布局,推动城市组团式发展,构建城区、县城多中心空间格局,提升县城绿色
低碳水平,持续开展县城建设提质升级行动,建设绿色节约型基础设施,打造尺度适宜、配套齐全、环境良好的绿色街区。合理规划城市建筑面积发展目标,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过快增长。统筹推进海绵城市、节水型城市等“韧性城市”建设,大力建设绿色城镇、绿色社区和美丽乡村,增强城乡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立完善以绿色低碳为突出导向的城乡建设管理机制,杜绝大拆大建。
17.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到30%以上,新建政府投资
公益性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全部达到星级以上。加快发展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推动5G、
物联网、
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绿色建筑中的应用,鼓励和支持各县、区因地制宜,执行更高要求的绿色建筑技术标准。加快推进建筑工业化,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到2030年,装配式建筑占当年城镇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40%。完善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建立健全绿色建材采信机制,优先选用获得绿色建材认证标识的建材产品,到2030年,星级绿色建筑全面推广绿色建材。鼓励利用建筑废弃物生产建筑材料和再生利用,提高资源化利用水平,降低建筑材料消耗,到2030年,施工现场建筑材料损耗率比2020年降低20%以上,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55%。
18.强化建筑运营能效管理。建立健全建筑能耗统计、
能源审计、能耗监测和能效测评制度。探索建立供电、供水、供气等互联互通机制和信息共享制度,开展能耗信息公示及披露试点。加快推进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持续推动老旧市政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提升城镇建筑和基础设施运行管理智能化水平。强化公共建筑节能,重点抓好办公楼、学校、医院、商场、酒店等能耗限额管理,提升节能降碳管理水平。鼓励政府全面开展节约型机关、社区、公共机构、
餐饮服务、个体家庭等节能减排先进示范。到2030年,大型公共建筑制冷能效比2020年提升20%,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和人均综合能耗分别比2020年降低7%和8%。
19.优化建筑用能结构。进一步促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推广建筑太阳能光伏一体化建设,推动既有公共建筑屋顶和农村居住建筑加装太阳能光伏系统。提高城乡居民生活电气化水平,积极研发并推广生活热水、炊事高效电气化技术与设备。提升城乡居民管道天然气普及率。到2025年,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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