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碳”目标的实现以经济增长与
碳排放脱钩为前提性条件,特别是从化石
能源到可再生能源的置换,意味着整个发展范式的重新定义和塑造,是生产生活方式的“自我革命”。
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副所长柯坚表示,新发展理念下的新发展格局以创新为驱动力,体现为绿色
低碳的高质量发展模式,需要将“双碳”目标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约束条件、内在驱动以及重要抓手,培育形成绿色低碳发展新动能,最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山东理工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白洋从粮食安全和耕地碳汇视角切入研究发现,设立协调机构、完善激励机制等综合举措,有助于发挥粮食生产的正向碳汇效应。应尽快推动实施我国耕地碳汇与保障粮食安全的制度协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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