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快推动区域
能源低碳转型。深化与
河北、
内蒙古、
山西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合作,大力推动绿电进京输送通道和调峰储能设施建设。到2025年,绿电调入规模力争达到300亿千瓦时。大力推进开发区域风电、光伏和“绿氢”资源。(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委、相关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强化产业与交通领域协同发展。引导本市龙头企业在新能源、节能环保等领域开展技术对接,建立氢能产业协同发展示范,构建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绿色低碳格局。助力区域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转型,继续推进“公转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交通委、中国铁路
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相关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深化区域生态环境联建联防联治。持续实施生态廊道建设,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生态保护和修复;协调开展潮白河、大清河等界河治理,实施重点流域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加强空气重污染预警和应急联动,推进区域移动源污染共治。(市园林绿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相关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重点政策协同
建立完善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法规标准,加大财政、
金融等政策支持力度,强化支撑保障。
(一)完善法规标准体系
1.完善地方法规。推进应对气候变化等地方性法规规章制修订工作;在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制修订过程中,统筹考虑减污降碳相关要求。(市生态环境局、相关市级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完善标准体系。研究制定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低碳评价技术规范,研究推进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管控。在制修订生态环境相关地方标准的过程中,统筹考虑协同控制温室气体要求。(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相关市级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完善财税价格政策
1.加强财税政策支持。做好减污降碳相关财政经费保障,加大对绿色低碳投资项目和协同技术应用的财政政策支持。落实环保税等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发挥税收对企业绿色低碳发展的引导作用。(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完善价格政策。按照国家要求,加强清洁生产审核和评价认证结果应用,将其作为阶梯电价等政策制定和实施的重要依据。建立实施有助于企业绿色低碳发展的绿色电价政策。(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完善绿色金融政策
1.强化绿色金融服务。大力发展绿色金融,用好碳减排支持工具等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加大对减污降碳的支持力度。扎实推进气候投融资,开展气候投融资试点。(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银保监局、北京证监局、市金融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完善市场交易机制。深化
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制定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优化配额分配方法。推动绿色电力交易试点。(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委、相关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监管措施协同
全面加强组织领导,提升基础能力,加强监管执法,推动实现污染物与碳排放协同管理。
(一)全面加强组织领导
1.严格压实责任。各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认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坚决扛起责任,抓好贯彻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合力,系统推进相关工作。各区要结合实际,加强统筹,推进工作任务,确保各项重点举措落地见效。(相关市级部门、各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考核督察。统筹减污降碳工作要求,将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目标完成情况纳入生态环境相关考核,逐步形成体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要求的生态环境考核体系。(市生态环境局、市委组织部、各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减污降碳监管
1.完善管理机制。健全完善监测、监管、监察“三监”联动机制,研究建立固定源污染物与碳排放核查协同管理制度,实行一体化监管执法;依托移动源环保信息公开、达标监管、检测与维修等制度,探索实施移动源碳排放核查、核算与报告制度。研究探索统筹排污许可和碳排放管理,衔接减污降碳管理要求。按照国家要求,研究开展减污降碳协同度评价。运用大数据、
区块链等信息技术,提升减污降碳协同智慧化管理水平。(市生态环境局、市统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各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畅通公众监督渠道。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完善公众监督和举报反馈机制,提高环境决策公众参与水平。推动污染物和碳排放量大的企业开展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市生态环境局、各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升减污降碳基础能力
1.拓展完善天地一体监测网络。逐步建立主要温室气体自动监测网络,探索建立国内先进的碳监测天空地立体监测网络。推动温室气体数据综合管理系统建设,提升减污降碳协同监测能力。(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2.完善减污降碳排放清单体系。落实排放源统计工作要求,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建立本地温室气体排放因子库,研究核算污染防治相关领域温室气体排放量。(市生态环境局、市统计局、各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协同技术研发应用
积极谋划污染防治、碳达峰碳中和等生态环境科技创新性研究任务,鼓励高等院校加大减污降碳协同研究投入。推进低碳、零碳、负碳关键技术研究,开展末端碳捕集、利用、封存技术以及新型电力系统关键技术研究。推进多污染物系统治理、VOCs源头替代等技术研究,开展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协同分析评价、控制决策支持等关键技术研究。加快重点领域绿色低碳技术示范、制造、系统集成和产业化。推广光储直柔、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智慧交通、交通能源融合技术。(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教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国际合作
积极开展应对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湿地保护等生态环保国际合作,在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应用、绿色基础设施建设、气候投融资等领域加强交流。依托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打造北京国际清洁空气与气候行动
论坛品牌,讲好美丽北京故事。(市生态环境局,市园林绿化局,市水务局,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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