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额外性论证 -
新发布的四个方法学中,对红树林植被修复、并网海上风电、并网光热发电的所有项目免除额外性论证,部分造林碳汇项目免除额外性论证。这将降低项目开发难度和开发成本。
此前,可再生
能源发电项目开发需要进行严格的额外性论证,尤其以经济方面测算最为繁琐和复杂,因为项目必须证明其本身缺乏财务吸引力、需要通过
碳交易的方式获得额外的经济收益作为补充;额外性论证一直是项目开发过程中最大难点之一。此次更新的方法学对此进行了调整:
◆ 并网光热发电项目、并网海上风力发电项目以及红树林植被修复项目,均因为项目建设成本和后期运维成本高、投资收益率较低等因素,免于额外性论证。
◆ 造林碳汇项目的额外性此前只有严格进行的“一般论证”这种方式,而此次方法学中设置了三个“免予论证”的条件,即:
1.在年均降水量≤400mm 的地区开展的非经济林造林项目。
2.在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开展的非经济林造林项目。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对于造林碳汇方法学中对于的“年均降水量≤400mm 的地区”和“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涉及的省、市(区、县、旗)、功能区类型给出了明确的清单,并持续更新,将进一步降低项目的识别及开发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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