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CCER相关政策的重磅发布与今年8月3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
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绿证覆盖项目相关规定的时间相隔不远,我国包括CCER和绿电绿证在内的各个机制间相互关系引发业界广泛关注。
首先,CCER和绿电绿证定义存在本质不同。CCER又称中国核证减排量,根据《管理办法》,参与自愿减排的减排量需经国家主管部门在国家自愿减排交易登记簿进行登记备案,经备案的减排量称为CCER。绿电指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要求的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上网电量。绿证是国家对发电企业每兆瓦时非水可再生能源上网电量颁发的具有特殊标识代码的电子证书,是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的确认和属性证明及消费绿色电力的唯一凭证。鉴于此,CCER关注的是项目具有充分额外性,从而确保减排的真实价值,适用于企业全部范围的减排,可应用于全国
碳市场;绿电绿证是从可再生能源利用角度出发,只考虑项目的零碳属性,根据生态环境部2023年10月18日发布的《关于做好2023—2025年部分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与核查工作的通知》,对于控排企业,绿电暂不能在核算端进行电力
碳排放扣减。因此,在应用方面,绿电或绿证目前应用更多的是在非控排企业完成碳达峰或碳中和的目标上;CCER则是从碳市场履约端进行抵消,主要针对的是控排企业。
CCER和绿电绿证的具体区别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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