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要目标: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100%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增可再生
能源建筑应用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8%,形成绿色、
低碳、循环的建设发展方式。
2.重点任务:全面落实建筑强制性节能标准,新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平均设计能耗水平应在2016年执行的节能设计标准基础上分别降低30%、20%。积极布局开展超低能耗、近零能耗、零能耗建筑试点示范。推动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完善绿色建筑管理制度,促进绿色建筑要求在建筑全生命周期落实。加强绿色建筑适宜技术研究和配套标准体系建设,规范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实现绿色建筑在全市新建建筑中全覆盖。积极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广应用新型绿色建材和先进节能改造措施,探索开展光伏建筑一体化建设。推动建筑用能清洁化发展,强化浅层地热、太阳能、空气能、生物质能等多种清洁能源在全市热力供应中的规模化应用。提升用能设备能效水平,围绕大型公共建筑、商务办公楼宇等建筑,开展重点用能设备能效提升行动,优化负荷供需匹配,推广高效制冷、先进通风、余热利用等先进绿色技术应用,大幅提升制冷系统能效水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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