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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工信〔2023〕292号】关于印发《深圳市促进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2023-11-30 09:22

来源: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加大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推广力度


(十)提升电动化及清洁化水平。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等政策,鼓励淘汰“国Ⅳ”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普通小汽车,支持老旧汽车更新消费。鼓励新能源汽车下乡,进一步优化汽车限购措施。巩固公交及出租领域全面电动化成果,延续执行网约车运输证管理政策。加快“电力充储放一张网”建设,支持通过换电、虚拟电厂、光储充一体化等多种创新模式助推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对燃油动力更新置换为LNG动力的重型货运车辆(含港口内拖车),按规定给予购置补贴,对港区内使用LNG拖车按规定予以运营资助。探索开展纯电动短途运输、城建物流以及矿场等特定场景重型货车运营示范。对符合条件的氢燃料电池汽车按照广东省奖补政策予以购置补贴和车辆运营补贴支持。(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商务局、交通运输局、机关事务管理局、财政局、城管和综合执法局,深圳市邮政管理局)

(十一)完善补能基础设施网络。鼓励企业开展智能有序充电、柔性充电、超级快充等新型充电模式和光储充一体站、新能源汽车和电网双向充放电(V2G)等融合新技术的示范应用。引导社区采用“统建统服”模式,实现充电基础设施有序接入。加大配电网络建设和支撑力度,强化超充设施专项规划与电网、市政设施及管网规划有效衔接。加快“电力充储放一张网”建设,推动与虚拟电厂双向联动,助力建设源网荷储友好互动的新型电力系统。支持综合能源补给站(氢、油、电)、换电站及多功能智能杆建设,对符合建设条件的项目予以支持。制定出台加氢站管理办法,对建成并投入使用且日加氢能力500公斤及以上的加氢站,按照相关政策予以支持。(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深圳供电局)

(十二)鼓励开展智能网联试点示范及商业运营。加快建设功能齐全、特色突出的智能网联交通测试场,打造智能网联汽车与智能交通全面融合的测试环境,支持企业参与智能网联交通测试场测试。有序开放街区、道路、机场、港口等作为智能网联车辆示范及商业化应用场景,鼓励在场景内开展自动驾驶出租车、短途接驳、清扫车、物流运输等形式的应用。(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大鹏新区管委会、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市前海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公安交警局)

(十三)丰富汽车消费体验场景。支持使用权交易、融资租赁、“车电分离”等新型汽车消费服务模式。壮大二手车交易市场,优化经销模式,研究制定二手车出口扶持计划,对二手车经销额按照规定比例给予奖励。支持华强北片区、光明国际汽车城片区、罗湖笋岗片区、福田交通枢纽等区域打造汽车产业特色街区。鼓励企业开展汽车改装示范、汽车影院、汽车露营基地、汽车文化俱乐部等相关文化活动,打造深圳汽车文化IP。(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十四)搭建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网络。支持新能源整车企业、动力电池回收企业及资源再生企业协同发展,鼓励动力电池回收行业市场化、专业化、集约化发展,推动完善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支持开展成套化先进技术设备推广应用,推进动力电池规范化梯次利用和资源再生利用。(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发展改革委、公安交警局、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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