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创新成果转化运用体系,支持成立科技类国际标准组织和产业
联盟组织在京发展业务。发挥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作用,为创新主体提供知识产权保护一站式综合服务。研究探索在重点前沿科技领域建立专利池市场化运营机制。发挥国家级运营服务平台作用,完善专利开放许可运行机制,打造综合性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枢纽平台。构建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专业服务机构共同参与的知识产权评估机制。优化技术出口中涉及的知识产权对外转让审查制度。建立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区域协同工作机制,推进京津冀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一体化。对于进口、分销、销售或使用大众市场软件(不包括用于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软件)及含有该软件产品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将转让或获取企业、个人所拥有的相关软件源代码作为条件要求。
[解读分析:急需要做单项研究,针对市场化行为中的诸多传统习惯,需要逐一出台对应举措。特别是著作权登记及保护、源代码等级分类及保护、政府数字经济服务项目采购,新业务服务模式创新,等等,有较大基础工作需要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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