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 年 10月,国家发改委发 布了《关于开展
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标志着我国正式启动碳排放权交易 试点。2013 年 6 月,我国首个碳排放权试点市场在
深圳成立,随后相继成立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湖北以及
广东共 7个第一批碳试点市场,后续
福建成为国内第 8 个
碳市场交易试点。目前试点区域均能够有序且有效运行,继续为全国碳市场的技术 创新和政策制度的创新起领航作用。
版权申明:本内容来自于互联网,属第三方汇集推荐平台。本文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文章言论不代表链门户的观点,链门户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有侵权请联系QQ:3341927519进行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