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完善数据要素法规制度体系。推进数据基础制度建设,加快研究起草《
广东省数据条例》。完善数据流通交易管理制度规范、公共数据授权和运营管理机制,编制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实施意见及配套工作方案。建立数据交易场所监管机制,规范数据交易所及数据流通交易配套机构行为。积极开展数据生产要素统计核算和规范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试点等工作。(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牵头,省财政厅、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强化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开展第二轮公共数据资源普查,统筹建设省数据分析系统,赋能公共数据共享开放典型应用场景。建立健全数据确权授权机制,开展数据分类分级确权授权,鼓励各地市开展公共数据运营探索,推动数据流通前合规登记。深化“块数据”应用试点,构建覆盖各层级的块数据应用服务体系,丰富深化各类块数据场景应用。推动典型行业数据汇集、处理和使用,支持各地市建设行业数据空间。汇聚各地各部门多模态语料数据,支持鹏城实验室、广州实验室等国家级研究机构和行业龙头企业,构建面向行业的高质量中文语料数据库。建设省级标注数据管理平台,有序开展公共数据标注、训练攻坚行动。支持有条件的地市建设数据标注基地,搭建可信数据标注和数据训练空间。(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牵头)
(二十二)推进数据要素流通市场建设。完善省数据资产登记合规委员会运作机制,建立省公共数据运营管理机制。推动广州、
深圳数据交易所建立合作机制、协同发展,持续完善数据交易所“一所多基地”体系架构,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市场影响力大的数据经纪人、数据商和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引导一批数据产品和服务进场交易,探索通过数据交易场所规范数据采购活动。深化数据要素集聚发展区建设,探索开展数据要素型企业认定工作,培育50家数据要素型企业,开拓50个创新型、标志性数据流通交易应用场景。(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牵头)
(二十三)丰富数据要素场景应用。实施省“数据要素×”行动计划。聚焦重点行业和领域,挖掘典型数据要素应用场景。举办“数据要素×”大赛,搭建专业竞赛平台,以赛促用,推动数据在多场景应用。探索孵化工业制造、现代
农业、
金融服务、交通运输、医疗健康、商贸流通、气象服务、城市治理、绿色
低碳等领域数据产品,推动多领域数据要素价值转化,打造示范性强、显示度高、带动性广的典型应用场景,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的数据商和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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