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单位要在森林碳汇、
钢铁、电力等领域加快推进碳计量重点实践工程,充分发挥本市计量技术资源优势,有力提升
碳排放计量保证能力,探索开展碳排放(碳汇)评估及量传溯源体系验证,制定计划研究并形成相关计量技术规范,充分发挥计量测试在碳排放监测、固碳、碳排放因子测算、统计核算评估验证等工作中的支撑作用。
五、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
各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机场分局要高度重视计量工作对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工作的支撑作用,主动对接辖区节能主管部门需求,共同推动辖区内能耗数据采集、上传及应用,服务
低碳绿色发展。
(二)强化监管指导
各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机场分局要提高
能源计量监督检查效能,督促有关用能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相关政策要求、实施方案、技术规范、扶持经费的宣贯培训,推动用能单位加快实现能耗数据采集、上传。市计测院要针对数据中心及非工领域实施能耗在线采集过程中的实际困难,编制符合行业领域实际的能耗在线采集实施方案,为用能单位落实采集任务做好技术支持。
(三)落实经费保障
市局组织的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及培训工作经费由市局统一安排。重点用能单位能耗数据现场维护工作经费由市计测院通过能耗监测平台运行专项经费保障。各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机场分局组织开展的用能单位能耗数据采集宣贯培训、能源计量审查工作经费原则上由各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机场分局协调、安排。能源计量审查、能耗数据现场维护工作不得向相关重点用能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各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机场分局应及时做好工作总结,并于2024年11月30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市局计量处(联系人:裘诗杰,联系电话:64220000转2478分机,电子邮箱:shjqiu@scjgj.
sh.gov.cn,传真:54236090)。
2024年6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4年6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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