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达国家,包括像美国和英国这样的大国,也必须与非洲国家签订双边协议,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框架内加强气候行动。与非洲国家和公司建立预先市场承诺将有助于简化政策程序和基础设施,以增加非洲大陆的缓解和适应项目。相反,非洲国家也必须表明它们准备好并发出政策信号以吸引这种投资。例如,在2022年,加纳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合作建立了实施第6条的框架,同时建立了加纳碳登记,旨在记录和授权碳项目。这些努力强调了加强区域
碳市场能力建设合作的重要性。
现在,在这方面有大量的能力建设项目,包括东非碳市场和气候融资
联盟,该联盟涵盖布隆迪、埃塞俄比亚、肯尼亚、卢旺达、坦桑尼亚、乌干达和苏丹,并为这些国家实现第6条的准备提供支持。同样,西非碳市场和气候融资联盟为该地区16个国家的市场能力建设提供支持。其他能力建设项目还包括世界银行的市场实施伙伴关系基金、日本的《巴黎协定》第六条实施伙伴关系(A6IP)和德国的全球碳市场。然而,根据观察者研究基金会和环境保护基金发布的一份报告,这些项目往往是孤立的,协调不力,利益相关者参与机制无效,能力可持续性有限,与私营部门的参与不足。这些因素共同破坏了这些计划的有效性。第6.8条承认促进缓解和适应的非市场办法,应加以利用,以帮助巩固其中一些能力建设努力。重点应放在为这些倡议中的非洲青年提供装备和赋权上,培养一批积极参与碳市场价值链的非洲项目开发商、贸易商、
金融家和核查人员。
加纳的目标是避免为诸如更换灯泡或在小农种植园种植树木之类的项目颁发ITMOs,因为这些项目对国家来说管理起来相对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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