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研究制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碳排放核算指南,开展基于全生命周期理论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碳排放评价方法研究,研究设定重点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碳排放准入水平。(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国家
能源局等部门参与)
11.研究制定重点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标准、规范或指南,健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体系。(生态环境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国家能源局等部门参与)
12.针对减碳增汇贡献突出的项目,研究制定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构建立足国内、衔接国际的项目碳减排核算体系。(生态环境部牵头,各有关部门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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