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扫一扫,登录网站

首页 区块链生态 查看内容
  • 457
  • 0
  • 分享到

【粤府〔2024〕80号】关于印发《广东省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的通知

2024-12-24 10:50

来源: 广东省人民政府

用能产品设备节能降碳行动


  1. 加快用能产品设备和设施更新改造。深入摸查重点用能产品设备,动态更新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依法依规拆除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设备,引导企业优先选购能效先进水平产品设备,推动重点用能设备更新升级。加快数据中心节能降碳改造,持续提升数据中心能效水平和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与2021年相比,2025年工业锅炉、电站锅炉平均运行热效率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0.5个百分点以上,在运高效节能电机、高效节能变压器占比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10个百分点以上,在运工商业制冷设备、家用制冷设备、通用照明设备中的高效节能产品占比分别达到40%、60%、50%。

  2. 加强废旧产品设备循环利用。加快构建覆盖全面、运转高效、规范有序的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加强废旧产品设备回收处置供需对接。深入实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家电、电子产品等领域生产者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加强工业装备、信息通信、风电光伏、动力电池等回收利用。建立重要资源消耗、回收利用、处理处置、再生原料消费等基础数据库。

  三、管理机制

  (一)强化节能降碳目标责任和评价考核。落实原料用能和非化石能源不纳入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等政策,积极争取将一批符合国家重大生产力布局、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支撑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大项目纳入国家“十四五”能耗单列范围,强化高质量发展用能保障。细化分解各地区和重点领域、重点行业节能降碳目标任务。严格实施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统筹考核节能改造量和非化石能源消费量。加强节能降碳形势分析,实施能耗强度降低提醒预警,强化碳排放强度降低进展评估,加大对节能降碳约束性指标进度滞后地区的督促指导。压实企业节能降碳主体责任。在省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中强化节能降碳目标考核。

  (二)严格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环评审批。加强节能审查源头把关,切实发挥能耗、排放、技术等标准牵引作用,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按照国家重大项目节能审查权限动态调整机制要求,上收个别重点行业特大型项目节能审查权限。加强节能审查事中事后监管,对审查意见落实、节能验收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将碳排放评价有关要求纳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对项目用能和碳排放情况开展综合评价。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开展重点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重大能源工程建设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三)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降碳管理。深入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和能效诊断,建立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档案,建立健全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项目储备清单。强化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报送审查,完善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和数据分析应用,切实发挥系统作用。将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分解至重点用能单位,健全国有企业、高耗能企业等特殊用户绿色电力消费社会责任,能效低于标杆水平的高耗能企业应逐步提高绿色电力消费比例。开展重点用能单位化石能源消费预算管理,重点控制低能效低产出高耗能企业用能,超出预算部分通过购买绿电绿证进行抵消。

  (四)加大节能监察力度。完善省、市、县三级节能监察体系,强化监察执法人员力量保障。统筹运用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管执法、特种设备监察、信用管理等手段,加强节能法律法规政策标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节能审查制度、用能产品设备淘汰制度执行情况。到2024年底,全省完成60%以上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察;到2025年底,实现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察全覆盖。

  (五)加快建立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新机制。加快能源消费和碳排放统计核算研究,尽快建立与节能降碳目标管理相适应的能源消费和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提高数据准确性和时效性。夯实化石能源、非化石能源、原料用能等统计核算基础。积极开展以电力、碳市场数据为基础的能源消费和碳排放监测分析。建立省市两级碳排放预算管理制度,根据国家部署开展碳排放预算试编制工作,指导和支持深圳市等有条件地区先行探索开展碳排放预算管理工作。

  四、支撑保障

  (一)健全制度标准。适时修订省节约能源条例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强化激励约束,实施能源消费全链条管理。完善全省碳市场法规体系。结合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推进地方节能标准体系优化升级,严格落实国家能耗限额、产品设备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推动开展炼化、钢铁、矿物、轮胎、化工、轻纺、电子等方面标准研制,提升应用锅炉、电机、泵、冷水机组、数据存贮设备等重点用能设备的能耗标准。

  (二)完善价格政策。落实煤电气电容量电价,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研究完善储能价格机制。按照国家的部署,强化价格政策与产业政策、环保政策的协同,综合考虑能耗、环保绩效水平,完善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制度,严禁对高耗能行业实施电价优惠。

  (三)加强资金支持。发挥政府投资带动放大效应,积极支持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推动扩大有效投资。统筹现有企业技术改造、节能降耗等专项资金,支持节能降碳改造、用能设备更新、能源和碳排放统计核算能力提升。落实好有利于节能降碳的财税政策。发挥绿色金融作用,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为节能降碳项目提供资金支持。

  (四)强化科技创新与推广。依托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省级科技计划重大/重点专项等,集中攻关一批节能降碳关键核心技术及行业共性技术。扎实推进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建设,加大先进节能技术推广应用力度。深入开展重点用能产品设备、重点行业企业和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引领行动。

  (五)健全市场化机制。大力发展节能服务产业,推行合同能源管理,鼓励节能服务机构整合上下游资源,为用户提供节能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托管等“一站式”综合服务。积极推进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积极配合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做好扩大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范围等相关工作。探索建立我省纳入全国碳市场重点排放单位数据质量管理长效机制,明确省、市生态环境部门全国碳市场数据质量监管职责及相应考核管理制度。继续发挥试点碳市场改革创新作用,加强与欧盟碳市场、美国加州碳市场合作交流,推进我省碳市场和碳普惠市场健康可持续建设。

  (六)实施全民行动。依托全国生态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平台,加大节能降碳宣传力度,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增强全民节能降碳意识和能力。加大对高能效产品推广的支持力度,鼓励电商平台和商场、超市等设立节能低碳产品销售专区,在促销活动中设置节能低碳产品专场,引导消费者践行绿色低碳消费方式。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完善公众参与制度,加大对能源浪费行为的曝光力度,营造人人、事事、时时参与节能降碳的新风尚。

  各地、各部门要锚定目标任务,加大攻坚力度,狠抓工作落实,坚持先立后破,稳妥把握工作节奏,在保障高质量发展用能需求的同时,持续推动能效提升、排放降低,尽最大努力完成“十四五”节能降碳约束性指标。省发展改革委要加强统筹协调,做好工作调度,强化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省生态环境厅要加强“十四五”碳排放强度降低目标管理。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细化举措,压实责任,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细。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节能降碳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细化落实措施,强化部署推进。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请示报告。
版权申明:本内容来自于互联网,属第三方汇集推荐平台。本文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文章言论不代表链门户的观点,链门户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有侵权请联系QQ:3341927519进行反馈。
相关新闻
发表评论

请先 注册/登录 后参与评论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