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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区块链的新史诗——STO

2018-11-11 10:29

来源: WBF 作者: 赵胜、陈云

STO带来新的监管趋势


全球证券法律通常禁止在未经许可时,向公众出售资产的部分权益。考虑到区块链的特殊性质,各国法律法规的不同,会给通证化涉及的实体或交易这些通证的市场带来许多问题,这些问题涉及到交叉管辖、财务确认、资产审查,投资者保护等。

对于STO,在2017年12月11日关于加密货币和通证公开发行的声明中,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主席Jay Clayton表示,发行证券必须遵守证券法律制度,无论证券发行方式如何变化。

这种将证券法的一般原则应用于通证产品的方法也反映在许多其他司法管辖区。一些国家和地区也就加密货币及其相关服务的交易和销售提供了指导性意见,但截止至目前,没有一个国家放宽有关发行证券类通证的证券法。

例如,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表示,证券化通证属于新加坡证券期货法监管范围,此类通证发行人将需要在公开发行前向MAS提交和注册招股说明书,除非拥有豁免事项。马耳他正在拟定的金融工具测试法案,证券类通证发行方有义务通过此项金融工具测试并适用“虚拟金融资产法”。例如可转让证券,货币市场工具,集合性投资基金,金融衍生工具或碳排放配额型的通证仍然存在根据现有的金融工具市场指令进行监管。

因此,在证券化通证仅仅将传统证券进行通证化(例如,公司中的股权进行通证化)的情况下,从现行法律和监管的角度来看,进行STO几乎没有优势。STO不是允许发行人绕过现有证券法的灵丹妙药。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监管环境永远不会改变。就像Uber和Airbnb等颠覆性商业模式和信息技术迫使立法者提出新法律一样,如果有明显的优势,特别是在投资者保护和财务信息透明度方面,STO的激增可能会令立法者采取类似的实际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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