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一点互联网和
区块链的区别在于在这个账户里面使用到的记帐单位有很大的不同。互联网的电子钱包记载的是法定货币,但是在区块链里面记载的是
数字货币。数字货币和法币最大的不同其实是代码和代码之间的交换,所以一切才有可能。因为你是计算机程序,体现的是计算机的代码,才能做出点对点的分布式账薄,不再需要中心化的第三方服务就可以完成点对点的支付,在区块链上面完成任何的商业交换或者是
金融交易,因为你的货币是可编程的,智能化的货币。
我们知道数字货币的发展其实到现在为止没有终结。文武博士也讲到了,数字货币的发展到今天仍然处于一个变化过程当中。
如果说
比特币、以太币是数字货币的1.0,那么稳定数字货币可以说是数字货币的2.0。实际上到今天来看只有稳定数字货币,或者将来央行发行的法定数字货币才有可能成为真正的基于区块链的货币。剩下从比特币开始我们都只能把它叫做资产、加密资产或者是密码学的资产。只有一个稳定的数字货币才能用来做支付工具,交易媒介,价值尺度和价值储藏手段,符合这四个东西它就是一个货币。
昨天周小川行长也讲了,货币有法定的,也有私人机构发行的。稳定数字货币目前这个阶段目前是私人在发行,但是我相信再过两年一定有央行来发行数字货币。两三年之后随着央行加入到数字货币的发行行列,那个时候数字货币的形态才算是基本成型,剩下的稳定数字货币之外的其他的,我们现在把它叫做数字货币的东西都不是数字货币都是资产,都是可投资的工具。作为资产类别,它可以有大幅的波动;但是作为一个货币,一个好的货币可以有汇率上的变动,但是绝对不能有大幅的波动。早上起来发现比特币跌了10%,是不可能成为一个好货币的,但是作为一个投资的工具它是成功的,作为一个资产的类别它是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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