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网:众所周知,科技是一把双刃剑,既能够给人们带来便利和新体验,也可能成为违法犯罪的工具而沦为人们生活的“绊脚石”。只有监管到位,才能清扫前进路上的“绊脚石”。对
区块链技术监管,您有什么意见建议?
巩富文:只有完善区块链监管模式,使监管与技术发展并跑、甚至领跑,才能
区块链技术发展与应用快速前行、安全前行。
一要创新监管理念。创新主要是由技术主导的,而监管受制于立法和决策规则往往具有滞后性。对区块链的监管应充分结合其技术特征和行业应用需要,一方面,要鼓励创新为经济发展提供动力和活力,又要谨慎对待创新的不确定性以防范系统性风险;另一方面,要创新监管方式,减少事前监管以避免过高准入条件限制创新,注重动态监管以实现技术创新与规范应用的平衡。
二要构建区块链技术标准体系并分类监管。区块链技术的开发、应用、管理等应制定明确且统一的技术标准,如数据接口、共识机制、分布式记录等计算代码标准,防止因标准不统一引发的系统混乱和错误。同时,根据不同行业领域区块链技术应用进行系统、分类监管,明确符合行业要求的特别监管规则,如准入门槛、身份管理、数据隐私保密、数据存储责任、登录IP地址,以及限制、禁止性规定等,即为区块链技术发展开拓空间,也防止逃避监管、违法获利、风险防控。如区块链技术在
金融行业电子票证创新、数字代币开发禁止。
三要利用区块链技术创新行业监管方式。从纵向来看,监管部门应利用区块链技术的不可篡改、可追溯、公开透明特性,获取被监管对象更加全面实时的监管数据,降低穿透式监管成本,提升监管效率。从横向来看,不同的监管部门可以使用相同的区块链技术标准和监管规定,共享不同行业的区块链的分布式账本记录的数据,这样既能提取到原始数据满足本行业监管需要,又能形成统一、规范的监管系统,打通不同行业、不同监管机构之间的信息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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