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看我们中国。新加坡侧重于数字
金融的创新实验,日本侧重于数字金融市场的开发,美国侧重于数字金融市场的规范,我认为我们中国侧重于数字金融风险的防范。
大家知道,去年9月10号人民银行等7部委发布公告,认定
ico属于非法公开融资行为。
而且应人民银行要求,中国三大虚拟货币的交易平台:
火币网、OKCoin、
比特币中国都停止了国内的交易。
我个人的看法是这样:防止发生系统性的金融风险是金融监管政策的底线,基于政府的立场和视角,对于金融科技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风险苗头及时主动地出手,防止演变为系统性的金融风险应该是必要的。
政府需要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需要保护投资者的利益,这是政府的职责。所以,基于创新者、创业者的立场和视角,我认为不触犯法律的原则,不触犯监管的底线应该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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