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利用
区块链数字资产交易平台的漏洞实施犯罪,(2019)沪0120刑初435号《刑事判决书》认定,2018年6月,被告人吴某某发现全球区块链数字资产交易平台“IDAX”存在“假充值”漏洞后,遂指使被告人邓某某用假身份在该平台上注册账号cnseudarker@zoho.com.cn并实名认证。后被告人吴某某利用“暗网”上的在线工具,在该平台上攻击“假充值”漏洞,并进行增加充值数据,从而虚假充值泰达币(USTD)到其账号内。
之后,被告人吴某某用虚假充值获得的泰达币购买15个
比特币和232个以太币并提取到自己的电子钱包内,造成“IDAX”平台的技术维护方
上海吾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直接经济损失4万元。最终,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吴某某、邓某某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宣告缓刑二年六个月。
该案例看似关乎
数字货币,但是从中我们可以发现吴某某是利用了区块链数字资产交易平台的漏洞进行犯罪活动,这也提示着区块链信息服务平台应当提高系统安全性,谨防不法分子利用漏洞进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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