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有一些
区块链自媒体的运营者,在信息发布与传播上实施传统的敲诈勒索犯罪。
(2019)京0108刑初55号《刑事判决书》认定,被告人陈某某是某区块链自媒体的运营者,其指使公司编辑以未经查实的网络信息拼凑而成名为《懂球帝资金断裂,发布空气币SOC套现3亿为其输血》的文章发布于网络平台,被害单位为消除不利影响,与陈某某商谈,陈某某表示需被害单位接受其价款人民币50万元的合作协议,并在收到被害单位支付的人民币10万元后删除发布于部分网络平台上的该文章。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某上述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区块链信息服务,作为一种新技术运用所形成的新业态,其中必然会存在不规范甚至新的犯罪形态,给互联网信息安全提出新的挑战。无论是区块链信息服务监管者、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还是普通民众,都要具有高度的刑事风险意识,了解其间的风险并有效防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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