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对于加密
数字货币持积极态度,把重心放在了加强对数字货币交易的监管上。2014年加州通过了AB129法案,包括数字货币、积分和优惠券的美元替代品为合法货币。同年,纽约将
加密货币管理和
比特币牌照相关法规纳入《纽约
金融服务法律法规》,启动对比特币的监督。
我国对于加密货币如比特币、以太币本身则秉承慎重和反对态度。6月21日,央行发布公告称,已就银行和支付机构为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提供服务问题,约谈了工商银行、
农业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兴业银行和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等部分银行和支付机构。此举旨在打击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交易炒作行为,维护金融安全和稳定。
回顾历史,随着技术和制度的变革,货币的形态也在不断发生变化。但在历史的大部分时间里,货币的形态演变是缓慢的,一般认为主要经历了实物货币、金属货币、铸币、纸币、法币等几个主要阶段,每次货币形态的变革都是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而进行的。
早期的实物货币主要特征是具有稀缺性,或者可以得到广泛使用。人们普遍认同其价值,因此愿意接受这样的实物作为交换媒介,农具、牛羊、石器、贝壳、棉花、粮食等都曾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充当过货币。
经过长年的自然淘汰,在绝大多数社会里,作为货币使用的物品逐渐被金属所取代。正如马克思所说“货币天生不是金银,但金银天生是货币”,数量稀少的金、银和冶炼困难的铜逐渐成为主要的货币金属。
但实物货币往往难以储存、运输、切分、检验,随着商品交换需求的扩大,实物货币在交换中有诸多不便,纸币便由此诞生。
我国宋朝年间于
四川地区出现的 “交子”,是世界上最早的纸币,彻底和实物脱钩,标志着信用货币出现。世界各国发行的、法律保护强制流通的纸硬币都属于信用货币,目前纸币已成为世界各国货币的主币。
随着计算机、互联网和
区块链的兴起,现在也出现了很多新的货币形态称谓,比如电子货币、数字货币、虚拟货币、密码货币、加密货币、去中心化货币等等。而现有货币形态分类未能给新货币形态以清晰的界定。
一般来说,电子货币是现有法币的信息化过程,包括银行卡、网银、电子现金等,以及近几年发展起来的第三方支付,如支付宝、财付通。虚拟货币则限于特定的虚拟环境中流通,只支持法币到虚拟货币的单向流通,如腾讯的Q币Q点、新浪的微币等。
数字货币的概念自在20 世纪 90 年代开始出现,正处于探索发展中。但目前尚无统一定义,泛指数字化的、 以电子形式存在的货币,可分为私人数字货币和法定数字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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