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百年来,全球正经历着以全球变暖为显著特征的气候变化。2011—2020年,全球地表温度比1850—1900年升高了1.1℃。气候变化已经并将继续对人类生存与发展构成严重威胁和挑战,采取积极措施应对气候变化已成为全球共识。
减缓和适应是应对气候变化的两大策略,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减缓气候变化是解决气候变化问题的根本途径,指通过
能源、工业等经济系统和自然生态系统较长时间的调整,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增加碳汇,以稳定和降低大气温室气体浓度,减缓气候变化速率。适应气候变化则是通过加强自然生态系统和经济社会系统的风险识别与管理,采取调整措施,充分利用有利因素、防范不利因素,以减轻气候变化产生的不利影响和潜在风险。减缓气候变化的过程中,已经发生的气候风险不会消除,潜在的气候风险仍在不断累积,甚至在全球实现碳中和(净零排放)后一定时期内仍将持续。因此,适应气候变化具有现实紧迫性。
我国一贯坚持减缓和适应并重,实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气候变化影响和风险具有显著的区域性,亟需差异化构建适应气候变化区域格局。2022年5月,生态环境部等17个部门(单位)印发的《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2035》提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厅(局)要结合本地实际,牵头研究编制省级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2022年8月,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的《省级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编制指南》要求,各省级生态环境厅(局)要高度重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建立专门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尽快启动省级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编制工作,确保2023年发布实施,鼓励有条件和工作基础较好的地方尽早发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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