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球
金融稳定委员会的定义,金融科技是金融与科技相互融合,创造新的业务模式、新的应用、新的流程和新的产品,从而对金融市场、金融机构、金融服务的提供方式形成非常重大影响的业务模式、技术应用以及流程和产品。金融科技会对全球产生持续而巨大的影响力。
与此同时,金融科技存在较大的风险,因此,近年来我国中央金融监管部门发布了一系列的监管政策与风险警示。
这些监管政策有效遏止金融风险的蔓延,充分彰显金融监管部门稳定金融市场的决心和化解潜在金融风险的能力。
不过,不同的监管政策的效果并不完全一样。
结合监管实际效果,学界有必要对其中一些监管政策再思考,评估部分监管政策是否有微调的必要,以期下一步对金融科技实现更加有效的监管产生良好收效。
在金融科技细分领域,当前对大众产生巨大冲击和风险、且对未来社会可能有巨大影响的,非
区块链领域莫属。
区块链与金融的结合,将有可能产生诸多应用场景,这至少包括虚拟货币发行(如
比特币);数字资产(现实世界资产和权益数字化);跨境支付结算(如Ripple,Oklink);证券登记清算;保险,等等。
当前区块链领域主要涉及的金融风险是
区块链项目创业融资(即
ico)和网络虚拟货币交易。
其中,前者曾经在中国大量面向普通公众募集主流网络虚拟货币(比特币或
以太坊),许多所谓的区块链项目存在造假和涉嫌诈骗,并且涉及人数众多。
后者涉及未经有权机构批准即开设交易所等行为。大部分I*O项目未设定投资者门槛,投机炒作盛行,严重扰乱了经济金融秩序。
基于这种忧虑,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于2017年9月4日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指出ICO向投资者筹集比特币、以太坊等所谓“虚拟货币”,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央行及时叫停I*O项目,国内所有虚拟货币交易机构被要求限时关闭,以祛除其中存在的风险。
但是,
区块链技术与其它金融科技行业有所差异,尤其是其去中心化特色,使得监管者单纯直接叫停所有相关的活动,这种治理在短期内可防范相关风险,长期效果则有待商榷。
其是否在大陆范围内真的禁绝I*O或者虚拟货币交易,抑或只是迫使其转入地下或境外?监管者绝对禁止某样东西,其问题在于没有留出时间权衡利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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