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建红:CCER抵销机制将通过市场化的手段,刺激可再生
能源、甲烷回收利用以及林业碳汇等产业的发展。CCER市场重启后,一是为林业碳汇、可再生能源等行业带来利好。二是为甲烷减排、节能增效、CCUS技术发展带来利好。这三大类技术是目前工业生产环境下针对
碳排放进行控制的有效手段,特别是CCUS技术对实现碳中和目标有立竿见影的效果。三是将拉动碳排放监测核算、碳汇计量监测核算服务需求。
CCER机制下,更多企业可通过市场化方式主动参与节能减排,着手发展可再生能源,合理运用资源参与CCER交易,降低企业碳排放,从而有利于全社会实现碳中和目标。因此,CCER的重启将有助于激活
碳市场的活跃度,有利于完善我国碳市场建设,有助于
金融机构、碳资产管理机构以及各类非控排企业等参与全国碳市场建设,从而提高减排收益,提高碳定价效率。与此同时,研究表明,CCER交易及抵销机制会降
低碳配额交易价格,并缓解取消电价补贴对风电和光伏的负面影响。
未来,随着全国碳市场配额分配收紧、准入行业扩容、碳价维持高位,全国碳市场与CCER的关联度将会更加紧密,加上企业间ESG(环境、社会和治理)竞争,将会不断拉动企业对CCER的直接需求。
我们也应看到,CCER市场重启后,碳排放强度较高的控排行业将有意愿选择购买更多的CCER,其中火电行业可能成为主要的CCER需求方。CCER交易可能会削弱全国碳市场的碳减排效果,且随着CCER供给总量增加,这些作用更加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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