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面,CCER是全国和地方
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主要合格抵销单位,重点排放单位可利用适量的CCER抵销其碳排放配额清缴,为强制
碳市场履约提供更高灵活性,有助于降低重点排放单位履约成本,保障强制碳市场减排约束力度总体可控。另一方面,随着国际
航空碳抵消和减排计划(CORSIA)等行业性国际
碳交易机制实施,我国国际民航业等面临日益增强的国际履约压力,推动CCER被国际民航组织等认可为合格抵销单位,有助于拓展我国民航公司等潜在履约主体策略选择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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