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托中国石化、
湖北交投集团等优势企业,适度超前布局加氢网络,对加氢站在规划调整、土地供应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制定完善氢能基础设施管理办法,明确审批、验收流程和要求,加氢站投资建设实行属地备案管理,原则上参照天然气加气站实施行业管理,核发燃气经营(生产)许可证;鼓励现有加油加气站改扩建制氢加氢装置,制定完善利用加油站已有用地建设的,免予办理规划选址、用地等手续;鼓励新布点加油站同步规划建设加氢设施,加快布局“油气电氢”综合
能源补给站。探索站内制加氢一体化、移动式加氢等加氢站新模式,支持在化工园区外建设制加氢一体站。积极对接国家氢能高速公路综合示范线建设,推进“汉宜”“汉十”“武黄”“黄黄”等高速公路打造综合能源示范线。(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住建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管局,湖北交投集团,相关市州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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