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2025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能发规划〔2025〕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各派出机构,有关中央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扎实做好2025年能源工作,持续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我局研究制定了《2025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相关工作。
国家能源局
2025年2月27日
2025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全年能源工作意义重大。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能源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助力我国经济持续回升向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用能需求,制定本意见。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更高标准践行能源安全新战略,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持续提升能源安全保障能力,积极稳妥推进能源绿色
低碳转型,依靠改革创新培育能源发展新动能,务实推进能源国际合作,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打下坚实基础,有力支撑中国式现代化建设。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底线思维,持续增强能源安全保障能力。发挥化石能源兜底保障作用,强化非化石能源安全可靠有序替代,提升系统调节能力,保持国内能源生产合理弹性和适当储备,压实能源安全生产责任,强化海外能源资源供应保障,守牢能源安全底线。
二是坚持绿色低碳,持续推进能源结构调整优化。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统筹新能源就地消纳和外送,加强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开发利用,积极推进能源消费侧节能降碳,加快能源消费方式转型,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
三是坚持深化改革,持续激发能源发展活力动力。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把深化能源体制机制改革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大力破除制约能源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不断把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能源发展的不竭动力,持续推进能源高质量发展。
四是坚持创新引领,持续培育发展能源新技术新产业新模式。坚持科技自立自强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补短板锻长板,加快能源关键核心技术装备攻关和试点应用,因地制宜发展能源新质生产力,积极运用数字技术、绿色技术,推进现代化能源产业体系建设。
(三)主要目标
供应保障能力持续增强。全国能源生产总量稳步提升。煤炭稳产增产,原油产量保持2亿吨以上,天然气产量保持较快增长,油气储备规模持续增加。全国发电总装机达到36亿千瓦以上,新增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2亿千瓦以上,发电量达到10.6万亿千瓦时左右,跨省跨区输电能力持续提升。
绿色低碳转型不断深化。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占比提高到60%左右,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20%左右。工业、交通、建筑等重点领域可再生能源替代取得新进展。新能源消纳和调控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绿色低碳发展政策机制进一步健全。
发展质量效益稳步提升。火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保持合理水平。风电、光伏发电利用率保持合理水平,光伏治沙等综合效益更加显著。大型煤矿基本实现智能化。初步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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