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
供应链金融多是以单一金融机构或者组织推动的业务,诸如某一银行为核心企业提供保理、反向保理、仓单质押等业务,然而随着供应链业务的复杂化和多主体化,使得依靠单一金融机构来服务企业变得捉襟见肘, 这是因为一方面依靠单一金融机构很难全面满足各类主体的金融服务需求,另一方面,单一金融机构由于能力的局限性,很难对全局供应链实施有效的监督和管理。 同理,未来的供应链金融也不完全是某一垄断性核心企业自身推动的供应链金融,这是因为尽管垄断性核心企业在供应链中具有强大的谈判力,但是这类企业并不完全熟稔金融的运作和管理,特别是如何通过金融工具来管理和控制风险。此外,供应链金融发展成熟之后,需要专业化的ICT能力和多主体的连接能力,单一的垄断性核心企业较难做到。更为重要的是封闭的垄断性核心企业搭建的供应链金融体系,较容易出现欺凌式流氓形态的供应链金融,即肆意拖延供应商账期,然后向供应商提供所谓的供应链金融服务。因此,专业化和平台化将成为未来供应链金融发展的方向。具体讲,供应链金融的不断发展催生出了几种不同类型的参与主体:
一是供应链中的业务参与主体, 即直接从事供应链运营的上下游企业。
二是平台服务提供商, 平台提供商是为风险承担者或者流动性提供者提供必要应用(诸如电子账单呈现与传递,即EIPP、应收应付等)或基础的主体,它促进了采购订单、票据、应付等文件在供应链买卖双方以及金融机构之间的交换与信息整合,它能使相应的参与方自动及时获取供应链交易过程和信用。
三是综合风险管理者, 综合风险管理者拥有交易、物流数据、聚合数据,并将整合的数据传递给投资者以做出相应的决策,它将各类不同的经济主体有机地组织在一起从事供应链金融活动。其功能在于证实数据、整合数据、分析数据以及呈现数据,促进供应链中金融活动的顺利开展。
四是风险承担者和流动性提供者, 风险承担者或流动性提供者是供应链金融中直接提供金融资源的主体,也是最终承担风险的组织。一般而言,这类主体包括商业银行、投资机构、保险公司、担保/保理机构以及对冲基金等。这些不同的参与主体各自发挥着相应的功能,同时相互之间又协同,甚至融合,形成了很多供应链金融的组织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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