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我国
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党的十八大报告和十八届三中、五中全会明确要求在我国推行碳排放权分配制度,建立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十三五规划纲要》和《“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等重要文件均对开展和深化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建设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做出了具体要求和部署。
2011年,国家发改委选择在
北京、
天津、
上海、
重庆、
湖北、
广东和
深圳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目前,7试点地区均建成了制度要素相对齐全、初具规模、运行平稳、减排初显成效的
碳市场。2014年,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的组织和指导下,借鉴试点碳市场建设经验,全国碳市场制度顶层设计和建设启动。2017年12月19日,国家发改委在北京宣布启动全国碳市场,这是我国
碳交易体系建设的重要里程碑。
2018年4月,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职能划转到生态环境部,为推进全国碳市场建设,2019年以来,生态环境部做了一系列工作,包括《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及相关配套细则公开征求意见、注册登记和交易系统建设运行方案出台、重点排放单位MRV配额管理规范、基础能力建设和培训等。
我国碳市场建设的顶层设计和碳
金融体系的发展仍然任重道远。政府主管部门需要进一步出台完善配套细则,完善相关基础设施建设,明晰碳交易相关方参与的行为标准与规范。但是中国碳市场体系脉络已经逐渐显现,控排行业对于碳市场中所受的影响已经能够有比较清晰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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