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大型互联网平台在流量、数据、场景和底层技术层面具有显著优势,但元宇宙的“大互联网路线”存在三个明显的缺陷:
第一,基于“大互联网路线”的元宇宙系统过于中心化,用户在元宇宙中享受的一切服务和权益都与构建该元宇宙生态的互联网巨头息息相关,元宇宙本质上沦为互联网巨头的附庸。当互联网巨头出现经营问题时,对其构建的元宇宙也会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元宇宙作为现实世界的平行数字世界,如果仅仅是中心化的互联网巨头服务器上的几行代码,这是不可想象也无法持续的。此外,元宇宙作为人类现实世界的虚拟平行世界,应代表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利益。“大互联网路线”下的元宇宙无疑更代表这些互联网巨头和其所在国家的利益,会将现实世界中的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延续到元宇宙,这违背了元宇宙的宗旨和理念。
第二,基于“大互联网路线”的元宇宙无法解决数据治理问题。当前互联网巨头对数以十亿计用户数据以近乎零的成本实行占有和剥夺,形成了事实意义上的“数字资本主义”,阻碍了数据的确权、定价和流转。现阶段数字资本主义和
金融资本主义有“合流”的趋势,从2019年开始Facebook等数字巨头策划推出的全球稳定币Libra(2020年改名为“Diem”)就是这一趋势下的产物[7]。全球范围内的数字经济反垄断亦是出于对此的防范。基于大型互联网平台建设元宇宙不仅无助于数据治理问题的解决,反而会加剧数据垄断和金融渗透。
第三,基于“大互联网路线”的元宇宙难以解决互操作性问题,注定形成一个个“元宇宙孤岛”。不同的游戏、社交、动漫、电影形成了不同的IP,基于此构建的元宇宙系统也是不同的,但各个元宇宙系统之间彼此又需要互联互通,这样才能在满足人类想象力极限的前提下发挥元宇宙的价值。可以预见的是,“大互联网路线”下的元宇宙数据、生态和价值割裂,不同IP的粉丝难以见证彼此的“爱豆”在同一平台交汇相融,这部分产生的巨大价值就被扼杀,同时也导致完整的元宇宙体系难以形成。此外,数字资产的广泛认可度也是一种资产层面的互操作性。当互联网平台不采用
区块链技术,而在中心化的数据库上构建数字资产时,其本质与现有的数字积分没有区别,无法在全球范围内形成广泛的共识,因而也无法成为元宇宙的核心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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