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一,国际气候治理合作借助ESG投资展开。例如,2015年第21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通过《巴黎协定》,呼吁全球气候资金投向绿色
能源、
低碳经济、气候治理等领域,并构建气候变化信息披露的框架;在2021年第26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上,45个国家的450多家
金融机构承诺将其管理的130万亿美元资产用于实现《巴黎协定》气候治理目标。
其二,国际投资机构通过ESG投资策略推动气候治理工作。2019年9月,由联合国环境规划署金融倡议(UNEP Financial Initiative)和负责任投资原则组织(UN PRI)召集的净零资产所有者
联盟(UN-convened Net-Zero Asset Owner Alliance, AOA)成立,致力于到2050年实现所投资产的净零
碳排放。目前,全球已有42家投资机构加入该联盟,管理资产超过4万亿美元;AOA综合使用ESG投资策略,通过投资授权引领行业气候治理风向。
其三,诸多国际大型企业起到了示范作用。例如,贝莱德集团(BlackRock)作为全球最大的资产管理集团之一,通过推动气候创新、研究和分析,形成了多种可持续投资组合,并在碳测试工具(Carbon Beta tool)、碳排放信息披露方向有诸多实践。再如,太平洋投资管理公司(Pacific Investment Management Company LLC, PIMCO)作为全球最大的债券经纪公司,综合使用ESG投资策略,引导企业关注气候相关的长期风险和机遇;同时专门成立了气候债券基金,通过投资组合识别绿色债券发行人,大力发展绿色债券。
(三)
国内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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