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绿色
低碳学校。深入实施
江苏省绿色学校创建行动,完善统筹协调机制,加大创建工作力度。到2025年,全省85%以上的学校达到绿色学校创建标准。鼓励学校积极创建申报国家级、省级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能效领跑者、节水型学校、水效领跑者,探索开展绿色、低碳、循环、近零碳、零碳、负碳学校建设试验试点行动。在新校区建设和既有校区改造中优先采用节能减排新技术产品和服务,提高绿色清洁
能源的应用比例,从源头上减少
碳排放。提升学校新建建筑节能水平,学校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政府投资建设的学校建筑全面执行国家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大力推进学校既有建筑、老旧供热管网等节能改造,推广绿色建材产品应用,提高建筑本体节能率。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建设,推动光伏屋顶、幕墙等建筑一体化发展。
加强校园能源管理。鼓励各地、各校针对校园能源消耗和师生学习工作需求,建立健全涵盖节约用电、用水、用气以及倡导绿色出行等全方位的校园能源管理工作体系。开展校园能耗调研,加强校园能耗监测和跟踪分析,推进耗能设备
物联网智能管理,确保单位建筑面积能耗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加快推进现代信息技术在教学、科研、基建、后勤、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应用,助推学校绿色发展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充分采用被动式建筑技术,因地制宜采用高效空调/供热、智慧用能管控等技术手段,降低建筑用能需求。鼓励学校开展碳库调查与监测。鼓励学校探索应用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模式。鼓励学校采用屋顶绿化、垂直绿化、增加自然景观水体等绿化手段,增加校园自然碳汇面积。加快推动学校用能电气化和低碳化,大力提高学校生活热水、炊事等电气化普及率。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绿色低碳发展国民教育体系建设,以服务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为目标,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细化目标任务,结合实际制定推进举措,加快落实绿色低碳发展国民教育体系建设有关工作。
(二)强化协同支持。突出系统谋划,加强资源统筹,强化部门协作,形成协同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国民教育体系建设的工作合力。对绿色低碳发展国民教育体系建设工作重大科技任务、重大课题、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给予政策支持,并强化资金保障。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地、各校要积极倡导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加大探索力度,培育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示范作用。要及时宣传绿色低碳发展国民教育体系建设工作进展,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引导师生形成简约适度生活方式,营造绿色低碳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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