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锡军认为,青年人借助互联网渠道创业,只要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是没问题的,但要特别提醒,创业项目如果涉及融资、投资等
金融业务,无论它采用了传统方式还是互联网方式,都必须纳入监管。金融行业与其它行业不一样,参与金融活动,动用的是别人的钱,发生风险,别人会有损失,所以政府对此进行了更加严格的监管。
他提醒,有没有能力去从事投融资活动,能不能承受由此带来的业务风险,创业者一定要想清楚。只要是从事金融活动,无论是什么方式,什么渠道,什么人去做,都必须纳入监管,与创业者青年不青年没有什么关系。
对于想通过“虚拟货币”、
ico的形式快速积累财富的创业者,赵锡军说,还没有一条法律准许一个人能够自由地在互联网上发出任何融资公告而不需要审批,赚钱的方式、手段必须要合法,不能超越现在的法律、法规。
有观点提出过一种“洗白”思路:创业者通过ICO募集资金,投入到实体经济中,为小微创业公司融资提供便利通道。赵锡军认为这不可行。
赵锡军分析,资金是否支持实体经济,要看通过金融活动动员的资源,最终投到什么地方,如果产生的结果对人们的“衣食住行”有帮助,那就相当于支持了实体经济,但是,如果动员金融资源时,个人或机构采用了不合法手段,最后资金即便投入到实体经济,也不能“洗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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