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我们对于链圈和
币圈两套逻辑的讨论已经很多了,还是回归我们的通证经济。刚才您谈到通证经济“大通证”、“小通证”两套打法,大家更多的还是熟悉大通证的打法。包括我在我的“通证经济系统设计”课程中,主要讲的也是大通证。现在看来,大通证越来越难。
元:是的,大通证会经历一段时间的低迷,这个已成定局。聪明的创业者不要心存幻想,应当审时度势,改变做法。尤其是
ico,最近美国证监会对于若干 ICO 项目的“秋后算账”,事实上在全球范围内宣布了传统 ICO 模式的破产。
孟:这个低迷是暂时的还是永久的?
元:当然是暂时的,从长远来讲通证的融资功能必然得到确认。
区块链是互联网上的可信计算平台,
金融市场需不需要可信计算?如果需要的话,未来相当一部分甚至主要的金融市场运行在区块链上,这是一个必然的趋势。现在一切以效率、监管、安全性、习惯、能耗等等借口反对这个趋势的人,他们的名字和观点未来会都被放在相关书籍里,供后人莞尔一笑。我能想到的唯一一个反对通证金融的合理理由,就是既得利益者出于保护自己局部利益而反对将公平、公正和透明带到这个行业里。这是一个站得住脚的理由,但是不正当。
另一方面,ICO 尽管在实践中暴露了大量的问题,必须予以调整和修正,但是它也展现出作为一种高效、低摩擦的新融资方式的巨大潜力。光强调问题,不看正面的进步因素,这也是不客观的。
孟:这么说,您认为现在的监管对于通证金融的态度是不合理的?
元:并非如此,当前的监管对于通证金融的态度有合理性。凡是金融都需要监管,监管制度建立需要时间。在相应的制度建立起来之前,先采取保守和谨慎的姿态,可以有效的防范利用通证这种新技术进行金融欺诈。
去年以来,围绕大通证的很多 ICO 融资行为,从本质上来说都是错误的,因为它们是在一个项目毫无基础的情况下,凭空向公众融资,这种融资行为转变为金融欺诈的可能性极大。
但是应当认识到,对于通证金融的“一刀切”式的监管,应当是一个特定历史阶段的产物,不应该将其永久合理化。
孟:但是从国内一些监管部门和金融主管官员的态度来看,中期内看不到放松监管的希望。
元:可以理解,主要还是要服从金融维稳的这个大局。金融系统内很多官员当然在脑子里有各种各样的禁区,但也有很多金融官吏,他们在学术上是明白人,很清楚区块链和通证对于金融的价值和意义,很多人甚至曾经发表过极具见地的文章和观点。但在行政系统内,他们是政策的执行者。他们在公开场合做的一些过头的表述,主要还是要服从纪律,是对上面的一种表态,是政策性的,而不是学术性的。一旦总体政策发生改变,他们的态度会一百八十度大转弯。
我们在当前也需要服从金融维稳这个大局,特别是发挥通证经济对实体经济的支持作用。因此我建议在国内以小通证为主。如果一定要参与大通证,应该在海外合规合法的去做。
孟:海外的机会在哪里?现在 STO 非常热,您看好吗?
元:美国证监会“秋后算账”式执法之后,STO 成为当前在美国做通证金融的唯一通道,国内项目团队对 STO 的关注是情有可原的。但客观的说,STO 对于国内大部分项目来说,恐怕只是看上去很美,实际上不见得能达成融资的预期。
主要还是 STO 对于合格投资人的限制。Reg D 的 406(c) 规则要求合格投资人具有 20 万美元以上年收入,或者除房产之外的净资产超过 100 万美元。这在美国是一个很高的门槛,这就意味着合格投资人成了一个稀缺资源。中国的项目需要去跟各个国家的项目一期去竞争那么几个合格投资人口袋里的美元,除非是本身就特别亮眼的项目,否则确实难度比较大。多数项目恐怕最终会发现,STO 本身难以满足他们的融资需求。
不过从另一个方面来说,去参与并且通过 STO,这对于项目本身也是一种有效的资质认可。对于通过了 STO 的项目来说,无论是传统融资,还是在通证融资市场上,都有比较强的竞争力。所以 STO 反而成了一种明修栈道、暗度陈仓的好策略。
中长期而言,STO 恐怕还只是处于其早期阶段。未来围绕 STO 的监管制度必须发生变革,也就是要基于区块链和通证这一新的技术平台重新制定监管制度。只有这样的监管制度出台,才是 STO 以及通证金融腾飞之时。
现在我最关注的是
香港。香港金融当局在最近有不少大动作,11 月初香港证监会发布数字资产管理新规,对通过“沙盒监管”的
加密货币交易所发放牌照,然后香港交易所提出来说考虑将自己的基础设施升级到区块链上。这个对香港和对整个区块链产业来说都是十分重要的举措。香港经济现在处于一个比较关键的时期,拥抱区块链对一部分香港金融企业来说可能已经不是锦上添花的事情,而是图存求生的选择。所以我看好香港在未来一段时间能搞出
区块链应用的一些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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